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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IPO业绩增长陡降高新企资质披露存疑

日期:2016-8-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龙虎网讯 虽然光伏企业IPO屡屡被否,但并未阻碍行业公司上市的热情。近日,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招股说明书对外披露,福斯特此次拟发行581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0010万股,拟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EVA太阳能电池胶膜、共聚酰胺丝网状热熔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据申报稿显示,福斯特不但处于业绩增长尴尬期让人担忧,其招股书中的颇多疑点也值得投资者关注。

IPO前夜,二股东莫名抽身

福斯特的前身为福斯特有限公司,2003年治疗癫痫病多少钱,由林建华控股的临安热熔网膜厂与其弟弟林建庆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0万美元,网膜厂持有75%的股权,林建庆持有剩下的25%。

2008年11月20日,网膜厂将其持有的福斯特有限15万美元的股权,按124.1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让给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林建华与其配偶张虹于2008年9月23日共同设立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5%与25%。

2009年2月6日,林建庆将其持有的福斯特有限174.48万美元的股权,按1:1的价格出让给百?N亚太有限公司。百?N亚太有限公司系林建庆作为唯一出资人于2008年8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公司。

2009年9月15日,福斯特投资将其持有的福斯特有限的部分股权(61.650379万美元,折合424万元人民币),按720.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让给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2009年9月福斯特有限37位员工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至此,林建华通过福斯特实业投资间接持有福斯特66.17%股权,第二大股东百?N亚太持有25%的股权,同德实业持有剩下的8.83%的股权。

2009年底,福斯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准备上市。在这坐等财富盛宴的关头,福斯特的股权结构发生了戏剧性让人诧异的变化。

2010年10月15日,百?N亚太与林建华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百?N亚太将其持有的公司2,250万股股份以每股1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林建华,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250万元。

在IPO前夜,百?N亚太以“超级白菜价”将25%的股权拱手让给他人,而且还要支付1121.73万元“股权转让项目”所得税,实际上只获得了1128.27万元。

招股书中,福斯特以“兄弟情谊”解释了这一做法,但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治疗癫痫好的药物,百?N亚太的这一做法实在让人费解。

上下游夹击,遭遇业绩增长“陡降”尴尬

有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全球光伏产品需求增长预期下降,国内光伏企业产品价低于成本而全面亏损,必将挤压供货企业的利润空间;且整个光伏市场正步入淘汰整合期,整体市场需求也将进一步收缩,福斯特此时上市,不得不让人担忧其盈利前景。

而招股书披露的一系列数据也印证了业内人士的担忧。2009年至2011年,福斯特营业收入分别为4.24亿元、17.03亿元和24.59亿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58.30%、302.00%和44.37%。同期净利润为1.24亿元、5.52亿元、6.11亿元,增长幅度分别为252.34%、346.00%和10.76%。相比2010年,2011年业绩增长幅度的陡降让人吃惊。

对此,福斯特表示,进入2011年,随着世界原油价格的上升成人癫痫病,2011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EVA树脂的价格已经达到历史高位,公司无法完全消化EVA树脂价格上涨的压力。同时,福斯特对于特定原材料供应商高度依赖,向EVA树脂的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高达82.10%、80.65%和73.74%。

此外,来自下游的压力也让福斯特有些吃力。2011年下半年以来,受到全球经济振荡、欧债危机继续恶化等因素影响,全球光伏市场增速放缓。库存积压、产品价格下跌导致光伏组件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恶化,国内部分小型光伏组件企业已出现减产、停产现象,行业处于暂时性低谷。2011年第四季度,福斯特的核心产品EVA胶膜的销售收入已出现环比下降,但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数据显示,福斯特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也呈现下滑,2009年至2011年,分别为36.78%、44.79%和43.05%。

招股书语焉不详,“高新企”帽子存疑

福斯特和全资子公司苏州福斯特都是高新技术企业,都享受多种优惠。但是,记者想查证其高新技术资质是否合格时却遇到疑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有一个硬性条件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在福斯特披露的招股资料中,关于研发人员比例,福斯特按包括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在内的所有在册员工数计算,给出了16.98%的数据;同时给出的员工受教育程度一栏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比例却仅为25.62%。

而在招股资料的另一章节,记者又发现了相关数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员工人数为648人,其中母公司员工383人,大学(含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数量占母公司员工总数的30.55%。”

这个看似刚过及格线的“30.55%”是如何计算得来的?从招股资料中无从查证,记者想通过对“员工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制度等情况的说明”这一部分了解福斯特及其子公司的具体员工数,却也无从下手,因为员工保障福利部分福斯特并没有列出详细的缴纳人数及缴纳数据,只是笼统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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